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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一、通报对象
中心各处室、各管理部、市区营业部
二、通报内容
1
、行政权力事项未在网上运行的;
2
、未按有关规定和流程时限要求及时在网上办理有关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因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和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预警、报警、催办、督办的;
3
、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帐号、密码,影响工作或者造成系统被非法入侵、信息被非法接收或者丢失的;
4
、违反有关规定,不及时申报变更行政权力静态信息的;
5
、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通报形式
通报工作将贯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全过程,以召开会议、发文等形式进行。通报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通报。通报的具体工作由中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
〇
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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