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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权力
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中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公积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适应范围包括各处室、各管理部、市区营业部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订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
1
、把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处室、管理部、市区营业部年度工作计划。
2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能够及时协调解决。
(二)规范运行
1
、应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在网上运行。
2
、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无行政事项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的情况。
3
、各处室、管理部、市区营业部有关业务人员熟练操作行权网上运行系统。
4
、规范行权网上运行动态调整机制,当行政权力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时,在法律法规调整确定后及时按照规范流程提出更新申请。
5
、对长期不使用或使用频率较低的行政权力申请挂起。
6
、对含有自由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固化。
(三)监察监督
1
、对市纪委、监察中心及市民通过网上监察系统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2
、按照市纪委、监察中心要求上报廉政风险点并标识重点监控环节。
(四)其它考核项目
1
、是否存在因工作推进不力,被市级通报。
2
、是否存在因工作不力被市效能办下发督办单催办。
3
、是否存在权力变更、人员岗位变更后未及时上报。
4
、是否存在擅自向外提供账号、密码,或者不及时更改初始化密码的,或因密码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引起重大事故的。
四、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度,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组织考核
1
、平时考核(
50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中心各单位推进行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将检查和抽查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是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抽查面不少于
30%;二是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三是根据群众投诉组织调查。
2
、年度考核(
50分)。年终,各处室、各管理部、市区营业部要首先根据中心考核办法,对自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由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牵头,对全中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统一量化考核。
(二)档次评定
1
、绩效考核结果评为优秀、先进、达标和不达标四个档次。
2
、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心评优评奖参考依据。
五、其它事项
本考核办法由市公积金中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小组负责解释。
二
〇
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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