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网站!今天是:
网站首页 管委会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 行政公开 公共服务 行业文明 业内新闻 公众频道
  站内搜索:

   咨询投诉




业内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业内新闻 >> 正文

济南市确定2011年度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

2011-4-20 6:45:56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来源:生活日报

    在不断加息的背景下,利率相对较低的公积金贷款成为不少人购房的首选。那么目前济南市的公积金按照什么比例缴存的呢?日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相关通知,确定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2757元,本年度职工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为1530.84元。

    按照通知要求,2011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2757元。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按12757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超过12757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各单位,据此计算2011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而按照职工和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各12%的规定,2011年度职工最高月缴存额为1530.84元。

    执行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缴交单位及受委托银行,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同时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主办单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ICP备05052393号
承办单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规宣传处
技术支持:徐州亿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